衛生局表示,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是重要的衛生指標菌之一,若超過標準值可能代表製作過程衛生環境不佳,包括製作場所、設施及設備不潔、原材料儲存不當、水質管理不良、製備過程不當、作業人員衛生習慣不佳或盛裝食品容器不潔等因素。
本次檢驗不合格的2件產品為西屯區葵米朝馬店(豐富茶行)的「光陰紅茶」,複驗後生菌數76000 CFU/ml、大腸桿菌群>1100 MPN/ml;東區樺達奶茶的「紅茶」,複驗後大腸桿菌群150 MPN/ml,生菌數及大腸桿菌群均超出合格範圍,大量食用恐致腸胃不適。
另外,南屯區吳家紅茶冰抽驗的「紅茶」初驗時,大腸桿菌群43 MPN/ml與規定不符,本產品已立即移至源頭廠商所轄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後續辦理。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應依食安法第17條規定產製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若違反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7/20*16)*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傅小姐
聯絡電話:04-25265394 分機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