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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者駕駛人7/1起實施換照制度 首次換照可獲贈電子票證

高齡者駕駛人7/1起實施換照制度 首次換照可獲贈電子票證
高齡者駕駛人7/1起實施換照制度 首次換照可獲贈電子票證
為提升長者行車安全,交通部推行「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已於7月1日正式上路,規定民國31年7月1日(含)以後出生的長輩,收到通知單後3年內至監理單位辦理換照,之後每3年審驗換照;若年滿75歲,並在實施日期後有違規記點或吊扣駕照的長輩,則在收到通知單後3個月內換照。此外,年滿75歲長者符合「自願繳回駕照」或「首次成功換發駕照」條件,將獲得一張已儲值200元的電子票證,鼓勵年長者多使用大眾交通工具。
台中市政府今(20)日召開道安會報,由副市長林陵三主持,交通部公路總局台中區監理所針對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進行專案報告。依據「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民國31年7月1日(含)以後出生的長輩,收到通知單後的3年內(即78歲以前)至監理單位辦理換照;若年滿75歲,並在實施日期後有違規記點或吊扣駕照的長輩,則需在收到通知單後的3個月內換照。監理單位將陸續寄出通知,長輩收到通知後如有繼續開車或騎車需求,須在期限內換發駕照。
辦理換照條件分為「體檢合格」和「認知功能測驗」,其中,認知功能測驗內容包含「對時間的正確認知能力」、「近程記憶思考的能力」及「測試判斷力及手腦並用能力」等3個程序,測驗時間約需20分鐘,以上3個程序都通過後才算合格。此外,若認知功能測驗未通過的長輩,也可至醫院辦理失智症檢測,只要檢附「未患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即可取得換照條件。
台中區監理所指出,監理機關僅受理認知功能測驗,民眾可至部分公立醫院、衛生所或監理機關委託的私立醫院、診所及體檢代辦所辦理體檢和認知功能測驗。另外,年滿75歲以上的駕駛人,只要符合「自願繳回駕照」或「首次成功換發駕照」的條件,將獲得一張內有儲值金額200元的電子票證,希望鼓勵高齡年長者多使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林副市長對此表示肯定,除了透過管理高齡駕駛人駕照,提升長者的行車安全,市府也鼓勵長者多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年滿65歲長者,可向區公所申請敬老愛心卡,每月自動儲值1,000點,並享有乘車補助。
林副市長說,希望透過減低高齡者自行開車的意願,以加強防制高齡者交通事故的發生,也讓台中落實樂齡城市的精神。(7/20*18)*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劉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0522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17-07-20
  • 點閱次數: 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