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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氣爆後 中市府跨局處召開說明會 協助受害者重建

逢甲氣爆後 中市府跨局處召開說明會 協助受害者重建
逢甲氣爆後 中市府跨局處召開說明會 協助受害者重建
西屯區西安街餐廳瓦斯氣爆事件,為協助受災屋主、店家及受傷民眾儘速展開重建工作,台中市政府3日辦理「逢甲氣爆受災戶協助及權益事項說明會」,回覆受災戶釐清責任歸屬、求償對象,稅捐減免、融資管道、房屋修繕、廢棄物清運、受傷民眾後續復原照護等訴求。其中,市府社會局則針對馬上關懷、急難救助、災害救助申請,進一步提供救助標準。
為加速逢甲氣爆事故受災戶及民眾的重建工作,副市長林陵三日前召開跨局處災後檢討會議,指示各局處依權責向受災戶說明,以協助受災戶迅速了解協助管道。經發局表示,市府各單位3日聯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辦理說明會,回覆受災戶的疑問與需求。
說明會在西屯區西平里活動中心舉行,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說明融資管道,而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台中分局解釋營業稅、所得稅務減免等層面、法制局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及受災戶求償諮詢、都發局說明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消防局提供火災證明申請等災後重建服務事項。
此外,社會局針對「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和「災害救助申請」提供說明。依據「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以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未能領取社會保險給付、汽(機)車強制責任險給付、犯罪被害補償、暫時補償金或事故責任陪償,並導致家庭已無足資辦理基本埋葬、已無足資維持基本生計或家庭經濟狀況明顯無法維持基本生計,核發3萬元。
依據「臺中市急難救助辦法」,設籍台中市並有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於困境者,或者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經社會局或區公所訪視評估,認定確有救助需要者等情況,得申請急難救助金,但每年以核發一次為限,且同一事由不得重複申請。
對於昨日不幸過世的吳姓餐廳老闆,社會局已派員協助家屬,後事將由民政局與聖安禮儀社處理,社工也會持續追蹤,並給予情緒支持,後續將協助申請急難救助事宜,並協同法制局提供法律諮詢。
更詳細救助資訊及對應窗口,可至經發局網站查詢「台中逢甲氣爆災後復原重建相關民眾扶助事項一覽表」( http://www.economic.taichung.gov.tw/ct.asp?xItem=1897290&ctNode=17892&mp=111015 )。(8/5*10)*經濟發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洪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31351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17-08-05
  • 點閱次數: 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