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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顧運動普及化與舊會員權益 中興網球場採計次合理收費

台中市中興網球場過去採會員制收費,非會員民眾無法使用,為提供更多網球愛好者使用場地,改採計次收費,平均每小時收費計約50元至100元,相較各縣市同類型公營球場,收費並未較高。運動局表示,市府依採購法及契約規定,並參考國內類似場地收費標準及廠商所提營運財務評估等資料,審查收費標準,計次收費兼顧舊會員權益及運動普及化,確保市民運動權益。
部分民眾今(9)日到市府前廣場關切中興網球場收費制定情形。運動局表示,中興網球場自97年起由北屯區公所委托蓬勃運動公司經營,市府成立運動局後重新招標,仍由蓬勃運動公司取得經營權。而蓬勃運動公司得標後,須依運動局規範擬定收費辦法,而辦法則須經市府同意,才能實施。
蓬勃運動公司過去以會員制收費,月費600元,共有100多位會員。擁有會員資格者可隨時進場使用場地,然而場地有限,光是會員進場就爆滿,其他民眾無法使用,且部分會員登記後未充分使用,常有場地閒置情事。考量普及運動風氣,創造更高使用率,改採計次收費方式,能使球場充分發揮功能。
廠商提出新的收費方案,第一次提出月費增加為2000多元,未獲市府同意。考量舊會員權益,廠商再提出新方案,並以單次計費,網球場收費時段為上午6時至11時、下午2時至6時、晚間6時30分至9時30分,一次需購買一時段。
一般民眾早午間時段每人每次250元,晚間時段每人每次300元,65歲以上民眾、6歲至12歲兒童、25歲以下學生,早午間時段另有優惠;而舊會員部分,65歲以上者每人每次50元,未滿65歲者每人每次80元,晚間時段加收燈光費50元。市府認為此方案能提供更多網球愛好者使用該場地,並參考國內類似場地收費標準及評估營運需求後,通過此最低合理收費方案。
運動局表示,中興網球場是符合國際賽事標準的紅土球場,建置與營運成本較高,收費不能與一般社區球場相提並論。目前該球場各時段單次使用收費標準,換算平均每小時收費計約50元至100元,相較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高雄市等9座同類型的網球場,收費標準相較為低,故該場地收費標準應屬合理。
至於為何不續採會員制?運動局說明,由於該場地委外經營管理案履約期間僅一年,為避免未來更換廠商引發會籍存續問題,故調整為單次收費。
運動局說明,該場地除了供一般民眾付費使用,也需配合市府規範提出公益時段及免費開放時段,包含市府或網球委員會辦理比賽或選手培訓的公益使用天數30天,身心障礙者免費入場、9月9日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全民入場、每日2小時至少兩面球場予65歲以上高齡市民及北屯區平和里民眾免費使用等。
另外,市府亦於周邊區域如三信公園網球場、兒童公園網球場等運動場地,免費開放供民眾進行網球運動,故市民得依個人的運動需求選擇適合的運動場地,以達到市府推動市民運動普及化的目標。
市府重申對於台中市內各運動場館的管理及收費標準會持續秉持公開透明及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把關,同時也會通盤檢討所屬場館使用之合宜性及管理收費機制是否合理,以符合使用者付費之社會公益與台中市所轄各項運動場館永續經營的目標。(8/9*17)*運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運動局徐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5125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7-08-09
  • 點閱次數: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