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求慎重,現勘決議後續相關工程單位施工時須派員監看,事前也須提送「施工監看計畫書」,經由文資處審查通過後才可進行工程。
台中市文資處昨(28)日下午1時接獲台中市舊城復興協會提報,於縱貫線舊鐵道排水工程(國光路以南)地點發現疑似為台灣省城構造物。台中市文資處當日下午3時緊急會同文資委員、鐵工局、提報人共同前往現勘。
勘查結果,文資委員表示,現場大量破碎瓦片及磚塊,未見明確的建築基礎,研判應屬早期的營建廢棄物;另外,工地所在位置與清代台灣省城(府城)遺跡無關;而目前所有文獻均無清朝大西門的建成記錄,日治時期修築鐵路也無拆牆記錄。
另外,由建材廢料仍維持嶄新原貌來看,應是附近建物拆除後移填於此。至於地下是否有遺址則無法確定,若目前施工並未發現遺跡,建議仍維持現況為宜,不應做任何發掘或試掘。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現場排水工程已經完工,無向下開挖工項,文資委員已同意鐵工局繼續進行回填作業;後續台中市政府都發局及建設局尚有工程要進行,昨日會勘決議,請後續工程單位於進行工程時須辦理施工監看(範圍為國光路至有恆街),並於工程進行前函送「施工監看計畫書」至台中市文資處審查,審查通過後才可進行工程。(8/29*17)*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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