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表示,8月份已接獲民眾反映該公司未按期給付工資,遂於8月21日派員實施勞動檢查,檢查結果發現該公司未按期給付勞工工資,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已要求該公司儘速改善。另外,該公司也曾於去年違反同一法條,並於今年2月15日遭勞工局裁處。
勞工局說明,違反勞基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可裁罰2萬元至100萬元。勞工局後續將依違法次數及事業單位規模依法裁處,並督促事業單位落實法令。
另外,勞工局於9月1日傍晚接獲該公司70多位員工的調解申請書,將儘速安排調解會議,並提供相關協助,以維護勞工權益。
勞工局日前也接到勞動部1955專線通報,該公司積欠越南籍移工5至7月工資,勞工局即於8月10日派員前往該公司了解,現場協處工資給付爭議,後來該公司先支付廠內22名越南籍移工每人2萬5千元工資,剩餘尚未給付工資則承諾於8月31日給付完畢。
然而仲介公司與越南籍移工8月31日向勞工局表示,該公司未履行承諾內容,希望勞工局續以協助,勞工局將儘速安排勞資爭議調解會議,如該公司仍未依規定給付外籍移工工資,將依法論處。(9/3*13)*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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