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指出,本計畫為評選出具有促進市容景觀效益、具備社區或學校參與及美學、美感教育性質的計畫案,市府將於受理申請期滿之後,召開評審會議審理各申請案件,並依評分結果,採分級方式進行補助。其中,團體組前60名將各補助20萬元,61名至120名將各補助15萬元;個人組前107名則各補助2萬元。
建設局長黃玉霖表示,本計畫補助對象涵蓋依法並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的工會、農會、漁會、水利會、同業公會、體育會及人民團體,以及戶籍設於台中市滿6個月的成年民眾,補助對象多元。歡迎符合資格並有心美化城市環境的團體及個人踴躍申請,相關資訊可至台中市政府法規資料查詢系統及建設局網站(www.construction.taichung.gov.tw)公告訊息欄位查詢。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建設局 廖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