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二、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三、地上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納稅義務人常忽略的是,經核准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後,不論何種原因將全戶戶籍遷出或轉供營業、出租使用時,已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條件,應依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於30日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改課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如仍有疑義,請撥免費電話: 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3/14*14) 聯絡人:張先生 聯絡電話:(04)22585000分機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