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報導指出,南區公所為四個里辦公處採購行動卡拉OK,遭里民指出有音質不佳,收錄的老歌,公開演唱授權也只有一年,質疑區公所浪費公帑。里民還提到喇叭有雜音,無法切換男調、女調,因民眾反映不佳,只用過一次就收進倉庫。
南區公所澄清,卡拉OK採購案在101年10月間,循程序完成驗收撥交里辦公處使用,區公所迄今尚未收到里辦公處提出反映。
南區公所表示,已於26日緊急邀集廠商檢驗卡拉OK,但並未發現有音質欠佳或損壞的情形,只是當戶外集會使用時,喇叭功率稍嫌不足,證明卡拉OK僅提供平時室內使用,在室外當擴音機使用,無法如專業四聲道喇叭強而有力,里辦公處人員也表示認同。
里辦公處進一步表示,當初採購案,將設備放置於活動中心供里民使用,但為避免里民使用,有侵權被告情形,特在投標須知要求廠商需提出公播證。另外,簽約當時收錄的8500首歌曲,全數都是合法版權歌曲;但受限公播授權進度,無法全面將新歌都列入授權範圍。
部分里辦公處人員也澄清,卡拉OK機屬於公物,平時里民未使用時,則收藏於倉庫,並無不妥,今後也歡迎里民常來使用,相約K歌同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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