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李中今(3)日於議會臨時會表示,單元二自辦市地重劃區內的抵費地面積約25萬平方公尺,共計167筆;其中牽涉司法糾紛的僅11萬餘平方公尺,計34筆;其餘133筆、面積13萬8千多平方公尺的部分,與訴訟無關,要求地政局應開放讓地主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李議員說,由於建管及容積移轉的相關法令近期內可能會變更,若無法即時完成土地所有權登記,對地主參與開發的權益影響甚鉅。
市議員劉士州表示,應儘量讓地主、開發公司及市府三方保持和諧,未涉及司法訴訟者,應讓地主辦理移轉登記。市議員陳天汶也說,有問題的僅34筆,可以先擱置,但沒問題的多達133筆,應先准予登記,才合乎人民的權益。
此外,包括楊正中、張廖萬堅、黃國書及陳淑華等市議員也都連署支持這項提案,最後大會決議照案通過。
地政局長曾國鈞表示,市府尊重議會作成的決定,將依規定辦理相關抵費地的地籍測量以及土地登記,維護地主權益。(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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