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用房屋,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補充,除了門市交易處所外,供營利事業內部工作使用之職員辦公處所、會議室、董監事辦公室,或為營業目的陳列商品之展示中心,均屬供營業使用。 稅務局表示會定期核對房屋稅核課情形與國稅局營業登記資料,並派員清查房屋稅籍相關資料,如果查有使用情形變更,就會據以釐正房屋課稅資料,並發函通知改課內容。納稅義務人如對改課事項有疑義,應儘速與地方稅務局聯繫。如民眾尚有疑義,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4/8*15) 聯絡人:黃小姐 聯絡電話:1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