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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呼籲 「禮讓行人、強化路權」共維交通安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統計本市(102)年度迄今交通事故中,與行人有關事故發生709件、已造成6人死亡、732人受傷。
尤其是本年4月15日18時30分許,在本市南區美村南路與工學路口,發生1部大客車右轉撞擊走在斑馬線上行人死亡車禍,死者為正值青春期的國中二年級學生,且當時是欲前往補習班求學補習途中,卻不幸發生交通事故而喪生,對此深感不捨及遺憾。
市警局自去(101)年11月起,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及臺中市政府執行「強化行人路權」及「交通公正月-禮讓行人」專案,統計101年11月1日至102年3月31日共取締5千3百餘件,其中汽車違規4千8百餘件(占90%),市警局將持續加強執行「強化行人路權」專案,尤其針對汽車下列違規:1、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2、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3、駕車行駛占用行人穿越線、超越停止線。等汽車不禮讓行人違規取締部分列為取締重點,以維行人路權及保障交通安全。
對於行人交通事故,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吳大隊長再三呼籲駕駛人駕車時應隨時提高警覺,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通行時,一定要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尤其是轉彎(左、右轉彎)時,常會遇到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應減速讓行人先行。
至於行人在道路上行走,一定要使用人行道、斑馬線及人行天橋、地下道,勿在車道上停等,遇有大型車輛轉彎時,特別注意內輪差,避免進入車輪行進軌跡而發生被捲入意外。(4/16*3)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吳小姐

聯絡電話:04-23281707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13-04-16
  • 點閱次數: 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