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指出,「大尾鱸鰻」影片是市府101年補助案,原訂101年11月30日應辦理結案,電影公司因作業不及申請展延至102年5月31日辦理結案,依契約規定結案時應附完整影片、結案報告及拍片花絮,由於時程尚未到期,該公司還未向新聞局提出申請,也未將影片送至新聞局,對於影片外流一事,新聞局感到十分意外;新聞局長石靜文今天也先後和朱延平、邱瓈寬兩位導演於電話中連繫,兩位導演對盜版事件造成新聞局困擾皆表致意,並澄清此事件已向警方報案,希望盡早找出被盜環節。
新聞局表示,市府近年不遺餘力支持電影產業的拍攝與發展,100年及101年累積補助電影計21部,從未發生電影公司的內部影片外流情況;國片這兩年好不容易有起色,此時更不容盜版傷害國片,未來新聞局仍將一秉初衷,持續支持臺灣電影產業,並積極籌建已規劃中的臺灣電影推廣園區。(5/1*7)
聯絡人:新聞局行政科林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