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地政局正面臨空前的壓力,有的關係人透過民意代表進行關說,有的關說不成,找人放消息當打手,地政局頻遭批評與抹黑,連做了二十多年市府地政局長的曾國鈞也『凍未條!』
曾局長說,這些重劃關係人的種種舉動,無非是想占政府便宜,企圖取得不法利益;他強調地政局辦理重劃工作一向依法行政,對於各種施壓關說或抹黑舉動,意圖迫使地政局屈服,做違法補償,一律報政風單位處理,以遏止歪風。
曾局長舉例說,有些關係人放不實消息,像是外傳第14期重劃區一位楊姓地主所有的地上物,應拆建物約三千多坪,僅補償90餘萬元,經查係因該地上物大部分為查報違章有案,屬87年10月1日以後興建之違章建物,依法不能補償,故僅能就未被查報之部分給予自動拆遷獎勵金90餘萬元,並無不當。
此外,有人指稱重劃區內一位地主有448坪建物,竟補償7千多萬元!地政局清查所有建物補償清冊,第13、14期單筆最多的補償費僅3千多萬元,並無7千多萬元,顯然指控不實。
至於部分地主指第13、14期公辦市地重劃區以「臺中市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損失補償自治條例」規範地上物補償費,認為不公平而提出異議;地政局表示,自治條例經市議會通過實施,市府必須依照該條例補償,否則將違法,並無所謂不公不義之情事。
地政局表示,第13、14期市地重劃區內之補償費,必須依照「臺中市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損失補償自治條例」規定辦理補償,其補償金額於查估後均公告,且公開閱覽,全部攤在陽光,經得起外界檢視。(5/2*7)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重劃科紀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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