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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全面展開102年度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將自102年6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展開102年度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請納稅義務人檢視手邊的銀錢收據、承攬工程、買賣動產或不動產移轉等契據合約,是否已依規定貼用印稅票並作銷花手續,以免遭受處罰。
該局表示,本次檢查對象為使用印花稅應稅憑證之各行業,在執行檢查作業前,該局所屬各分局會發函通知檢查對象,請依通知日期時間攜帶帳簿及帳載有關憑證資料接受檢查。
該局提醒民眾,若開立的應稅憑證數量較多或稅額較大者,可持該憑證至該局所屬各分局全功能櫃台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繳納後將收據直接黏貼於應稅憑證上即可,亦可經由該局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網址https://web.tax.taichung.gov.tw)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自行列印後持向金融機構代理公庫繳納,如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亦可至全家、統一、萊爾富、OK等便利超商繳納。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5/16*3)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趙小姐

聯絡電話:04-22585000分機208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13-05-16
  • 點閱次數: 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