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錫嘉議員今天質疑BRT公司資本額偷偷由3000萬元增值為了4800萬元,而且公司在去年10月1日成立後,竟然一個月後就申請停業至今。
對此交通局表示,BRT公司於101年10月9日經濟部核准設立登記,設立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千萬元,以每股金額10元計算,股份總數為300萬股,由16名董監事共同持有;因經濟部網頁資料在16名董監事下都寫了300萬股,致議員誤以為是300萬乘16共4800萬元,係經濟部網頁表達方式造成議員誤解。
另快捷巴士公司辦理停業登記部分,依據營業登記規則規定「營業人登記事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稽徵機關得依職權或利害關係人申請,廢止其營業登記:一、登記後滿六個月尚未開始營業,或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達六個月以上。但有正當理由經核准延展者,不在此限。…」,配合快捷巴士系統建置及營運時程,快捷巴士公司於101年10月申請營業設立登記,至102年3月即滿六個月,主管機關屆時可能依職權撤銷快捷巴士公司營業登記,考量撤銷後須重行提出申請,徒增行政資源之浪費,故先行辦理停業登記。(5/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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