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黃國書表示,自從民政局決定整編臺灣大道路名,仍有居民對於新修訂的路名表示反對,也有住戶被迫數次修改地址,產生許多困擾。
黃議員指出,有西區居民反映,市府進行「忠順街」更名,根本沒有機會表示意見,當地住戶群起激憤,認為市府沒有顧及市民是否願意接受,因此,他建議修正道路命名自治條例,明訂機制讓民眾表達意見。
他進一步表示,根據臺中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訂自治條例第四條,市府僅列出戶政事務所會同區公所,徵詢地方民意代表及里長意見後,擬訂道路之命名或更名,完全沒有將地方居民列為徵詢意見對象。他要求民政局修正自治條例,擬定路名後應該先徵詢當地住戶意見,徵詢的方式可包含邀請開會或書面通知,若居民無意見再呈報核定。
市議員張廖萬堅也說,臺灣大道七期上的龍門路也出現整編疑慮,一名位於東大路開藥局的鄭姓負責人向他反映,原本藥局的地址在臺中港路三段上,而後此路改為臺灣大道四段,不料最近5月初又被通知更改為東大路,必須接連兩次修改登記藥局營業住址,感到非常困擾。
他也說,市府整編路名應該顧及道路開發歷史順序,並且反映城市概念,不應該是沒有系統的編排,呼籲市府應該檢討修正自治條例,讓市民有空間參與討論道路命名。
民政局長王秋冬回應表示,雖然自治條例並未明確明訂讓當地居民參與討論,但是在道路整編之前,各戶政事務所都曾積極主動向居民爭取意見,如果當時民眾沒有特別提出意見,市府則盡快作道路整編,以便提高效率;另外,自101年至今已有130條道路改名成功,對於少數道路未獲居民同意部分未來也願意檢討疏失。
關於市議員提出修正道路命名自治條例的要求,王局長也說,未來可研討加入居民參與比例,確實讓民眾有機會提出不同意見。(5/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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