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府衛生局、農業局、環保局及經發局等單位組成的聯合稽查小組,今(17)日上午從市府出發,前往第二、第五及建國市場進行聯合稽查;今日稽查的7家攤商均配合政策,其中5家依規定改販售經合法屠宰的雞肉,1家暫時收攤,1家原名「真好雞肉店」的攤販更轉型改賣蘭花。
此外,農委會原定於5月3至16日補助每隻雞2元、8元、15元給合格屠宰場、中大盤商及54家現宰活禽的傳統市場攤販,蔡副市長表示,政策才剛上路就停止補助,對攤販實際幫助不大,他因此建議中央延長補助時間,讓攤商及消費者養成習慣;農委會對此深表贊同,已決議延長補助至6月17日。
經濟部提供的10萬元攤販轉型補助金,由於申請流程簡單快速,多數攤販均已申領,但上述農委會提供的每隻雞15元補助金則因手續繁雜,少有攤販申領;蔡副市長建議簡化申請流程,提高攤販申請意願,才能實現政府德政。
新法上路後,不少攤販業者反應生意受到影響,除因H7N9疫情降低民眾購買意願外,過去現宰活禽以「現挑現殺最新鮮」吸引顧客,現改為電宰冷凍後,顧客無從得知雞隻來源,降低購買吸引力;蔡副市長建議農委會建立標章制度,合格雞隻才能有政府認證的安心標章,讓民眾安心選購。
蔡副市長也呼籲民眾安心食用合格雞隻;市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明(18)日上午8時將在豐原區西安街21-1號舉行雞隻促銷活動,市價一隻約350元的黃土雞,明日將以3隻500元的優惠價格促銷,限量1000隻。
蔡副市長表示,新法上路後,經查緝發現在傳統市場違法屠宰活禽,將依《畜牧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累犯或情節重大危害人體健康者,還可能面臨刑期;此外,也不得在傳統市場陳列、展示及買賣供食用的活體雞、鴨、鵝,違法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此外,如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千2百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蔡副市長指出,聯合稽查時如查獲攤販同時違反上述三項規定,將依最重的「畜牧法」處罰,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活禽宰殺後,如果沒有立即賣出或冷藏,隨著放置室溫時間越長,可能滋生細菌,營養成份也會因沒有溫度控管而流失;反觀經核可的屠宰場皆有駐場獸醫師執行品質管理,可為電宰雞肉的衛生進行嚴格把關。(5/17*15)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蔡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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