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議會要求副市長列席委員會議業務質詢 因於法不符市府將持續溝通

市議會曾決議要求市府於各委員會議業務質詢時,由一位副市長列席備詢,但今(17)日進行民政委員會業務質詢時,因未有副市長到場,引發多位議員不滿,認為藐視議會決議,希望議長林士昌行文向市府強烈要求。市府回應表示,由於不論從法制面或實務面都有窒礙難行之處,且於法不符,將向林議長報告並盡量與各議員加強溝通,希望獲得諒解。
今日原訂進行民政委員會業務質詢,但張耀中、陳世凱兩位議員率先提出程序問題,質疑為何大會已決議要求一位副市長列席,卻未見配合辦理,因此不願進行業務質詢,氣氛一度尷尬。
議員張耀中、陳世凱表示,前議長張清堂曾在大會裁示,各委員會業務質詢時應有一位副市長列席,但今天不見副市長列席,讓他們無法質詢,要求議會議事組、法規組提出說明。
議會專門委員林峰輝解釋,當初大會作出裁示後,即報請中央備查,但最後並未獲得備查,也因此未列入議會程序的規定中。
議會法規組主任張世禎說,本次會期第一天的預備會議,即已討論並決議請副市長列席。在議員的追問下,他表示若未出席「應該是對議會不尊重」。議事組主任康正義也說,預備會議的決議,市府若尊重,應該要出席。
擔任主席的議員陳成添進一步說明,這是因為16日林議長曾邀集多位議員協商所做出的指示,認為內政部未同意備查市議會要求副市長列席的提案,因此未作相關要求。但強調議員提出的意見,將彙整給議長正式行文市府,要求日後一定要請副市長列席。
議員張耀中、陳世凱強調,他們非針對個人,而是制度,大會決議與議長私下召集議員所做的決議,何者為大?他們認為市府與議會同仁「藐視議會」,他們要表達抗議。
議員陳淑華、賴佳微也說,原本要質詢社會局第三胎生育補助、托育證照保母補助等重要議題,局長恐無法自行同意,且跨局處業務原本就須由副市長協調,以利拍板定案。陳議員並強調政黨協商不應「黑箱作業」,否則以後不需再有政黨協商。
為表達不滿,議員蔡雅玲、謝志忠、廖述鎮、張廖萬堅高舉抗議標語,並一度要求全體列席局處官員離席,希望藉以突顯議題。但主席陳成添不願同意配合執行此一要求,雙方一番拉鋸後,質詢時間剛好結束。
議員陳有江表示,雖然業務質詢辦法第八條規定市長、副市長免列席備詢,但議員若要求副市長出席,主席應有權決定。他呼籲議會建立一套明確的制度,否則未來一定會為此爭吵不休。
議會秘書長陳健楷表示,雖然目前五都未有請副市長列席各委員會議業務質詢的規定,中央也未同意備查市議會的提案,但強調大會決議一定有效,請市府務必要求副市長遵照辦理。隨後林議長於中午左右行文市府,要求自20日的業務質詢開始請副市長列席備詢。(5/17*6)

聯絡人:張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19

  • 市府分類: 市長施政
  • 發布日期: 2013-05-17
  • 點閱次數: 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