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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丁粄節送花雕酒 客委會賴主委澄清:配合活動意象辦理

臺中市議員段緯宇今(20)日於議會質詢時質疑客家事務委員會舉辦新丁粄節,購買花雕酒送中央政府單位及民眾,有浪費公帑之嫌。客委會主委賴朝暉對此澄清,新丁粄節送花雕酒是跟隨長久以來的文化傳統、配合活動意象設計,並無特別不當用途。
2013「東勢新丁粄節」在今年初展開,市議員段緯宇卻指出,客委會舉辦新丁粄節,凡有參加活動的民眾,無論張三李四王五,統統有機會把1組2瓶、價值1千元的花雕酒帶回家,他說,如果是民眾去年許願,今年生小孩的人拿酒回家當紀念,還說得過去,但他認為客委會辦活動用錢不當,太過慷慨。
段議員還說,市府送花雕酒給參與的民眾之外,還送到中央單位,中央卻以「科目不合」退還花雕酒;他也關心客委會的這些酒費以何名目核銷?又為何要買酒?當場要求客委會交出活動明細,清楚交代。
客委會主委賴朝暉回應,新丁粄節送花雕酒是因為自古女兒或兒子出生時會製作女兒紅和狀元紅,等到兒女長大結婚時送給大家喝,為配合此活動意象,才會購買花雕酒,且當初購買花雕酒也是廠商標案裡的文宣品,贈送對象還包含參加活動的來賓、外界等等。
至於為何要送花雕酒給中央單位?賴主委解釋,當初中央客家委員會同意臺中市市新丁粄節企劃書,客委會禮貌上向中央致謝才會送禮,但結果中央不肯收,可能認為市府是受補助單位,為了避嫌才會退回,事實上,中央對其他縣市也是如此。
(5/20*14)

聯絡人:劉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12

  • 市府分類: 客家事務
  • 發布日期: 2013-05-20
  • 點閱次數: 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