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黃錫嘉今天在業務質詢中指社會局對弱勢團體的補助有待檢討。他說,有不少團體反映,他們向市府申請公益彩券盈餘補助難度越來越高,不是被刁難,要不就是說經費還沒有編列,不然就是說條件不符。
他質疑是不是因為公益彩券盈餘的經費大部分用在聘雇人員,「吃」掉了補助經費,所以對弱勢團體的補助「縮水?」
陳本添議員也說,現在弱勢社團營運不易,紛紛寄望市府的公益彩券盈餘給予補助,但很多團體都反映補助不公平,社會局應檢討。
社會局長王秀燕答覆說,該局對民間團體的補助預算,人民團體科有編列,另外公益彩券盈餘也可以補助,後者則分為大額及小額的補助。
外界以為公益彩券盈餘補助社團的費用被人事費吃掉,王局長說「這是誤解!」她表示,公益彩券盈餘補助社團的費用,與委辦民間社團辦理委辦業務而聘雇人員的補助是分開的,不會「吃」掉對社團的補助。
至於議員所指社團被承辦人員刁難,王局長說,如果真有其事,隨時可打一九九九專線,或向社會局長信箱舉發。
王局長也說,中央每年給市府的公益彩券盈餘一年大概有九億多元,縣市合併至今市府由計還有十四億餘元的公益彩券盈餘,公益彩券盈餘的補助是有一定的條件,一定要合條件才能給予補助,目前補助最多的對象是身障團體。
社會局並表示,市府101年度編列3,000萬元,102年度編列5,000萬元補助弱勢團體辦理各項福利服務。另統計市府101年度大額補助核定通過數計293件,小額補助核定通過數計158件,合計451件,計26,13萬9,763元;102年度截至四月份止,大額補助核定通過數計183件,小額補助核定通過數計127件,合計310件,共計2,744萬餘元,補助並未減少。
至於承辦人員對申請單位申請補助未能積極協助部分,除在教育訓練補充增加為民服務態度項目外,並將服務列為員工考評項目,以保障弱勢團體申請之權益。(5/20*7)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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