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表示,世界不動產聯合會年會是成功的國際活動,但趙耿德大鬧開幕典禮,抗議區段徵收不公,當天下午繼續站在那裡拿了一張海報,上面畫著胡志強市長及地政局曾國鈞局長,並寫著「Corruption」,中文是貪污。
李中強烈不滿指出,趙耿德是公51地主之一,他認為公51根本不夠格納入水湳區段徵收,因為它隔入一條30米的河南路,當初納入是非常勉強的事。
「為什麼把它納入?為什麼人家敢嗆聲?把臉丟到國外去了!」李議員詢問曾局長與胡市長是否有親友購買公51土地?曾局長答覆時強調,他完全沒有,胡市長也不可能。
李議員指出,民國95、96年期間決定這塊土地納入水湳區段徵收後,經他查詢相關資料,土地就在短短幾年內快速移轉,「土地變成股票,進進出出,被炒爛!」公51三年間移轉333次,光是趙耿德家就106次,佔三成多,地價每坪從4萬炒到37萬
他表示,他手邊有一份資料,趙耿德家一會兒在96年買進,又在97年賣出,98年發現土地繼續漲又買回來,趙耿德家進進出出高達106次,父子之間買賣視同贈與,他強烈要求地政局行文國稅局查明是否有繳交贈與稅。曾局長允諾會跟國稅局通報,請他們了解。
李議員並主張,公51根本不應納入水湳區段徵收,應該用徵收的作為公園,他強烈要求市府即便改成市價徵收,市府應把公51排除在水湳區段徵收之外! 市府必須有所行動,不聞不問會就被坐實,他要求政風處進行調查公51案子。
曾局長表示,地主最近要求從40%提高至50%,不論分配比例、實施範圍須報到內政部核準,核準後才能納入區段徵收計劃書內,再報內政部核定,議員所提是否可行,將請內政部研究。
黃副市長表示,一方面請政風處了解內情,至於是否可以排除公51在水湳區段徵收之外,市府會邀集地政、建設、法制等相關機關研究可行性。(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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