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這次旅展違規情形較4月份財團法人世貿中心舉辦的國際旅展違規情形嚴重許多,主辦單位博思達公司既然招覽旅宿業者在臺中舉辦旅展,吸引消費者前往消費,不應任由廠商販售無履約保證之票券,損及消費者權益,法制局消保官將持續關注本次旅展,以維護市民消費權益。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政府為避免旅宿業者倒閉或拒不履約時,造成消費者日後求償無門,在各類型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規定,禮券販售應依規提供至少1年之履約保證,即由銀行等第三人提供保證,在履約保證期間確保消費者能真正獲得禮券上所記載提供之服務。萬一在保證期間旅宿業者倒閉或拒不履約時,消費者都可以要求當初提供保證的機構退費或提供等值的服務。
法制局也呼籲消費者如買到無履約保證的禮券,除可要求廠商更換有履約保證的禮券外,也可以向臺中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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