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消保法保護的對象是最終消費者;但近日發生速遞家事件屬於商業履約糾紛;受害者絕大部分是為了營業需要的網路賣家或公司等企業經營者,並非最終消費者,不適用消保法。
林局長進一步表示,雖不適用消保法,但市府在上班日都聘請律師,免費提供民眾諮詢法律問題,服務方式分現場諮詢或2日前電話預約;服務時間在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服務地點在市府新市政大樓文心樓10樓及陽明大樓2樓;洽詢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11及23612,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林局長也提醒市民,網路交易興起,物流服務業相應而生,預買便利袋方式購買物流服務,仍有一定風險;建議民眾如欲以此種方式進行物流配送,預付或預購,建議以「刷卡付款方式」支付價金,保留完整證明文件,如遇業者經營不善倒閉,無法提供服務,才能順利向發卡銀行爭取列為爭議款項並退回款項。
此外,也有民眾申訴指出速遞家未依約轉交消費者所支付的商品貨款,此部分如涉及侵占情事,民眾可直接向警察局或地方檢察署等司法單位提起刑事告訴。(6/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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