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發局表示,「新」與「舊」的結合代表舊市區之「繼往」與「開來」!對於外界所關心原臺中市議會原址建物是否拆除一事,市府前已於98年2月與臺中市議會協調取得共識,為應州廳與中西區發展考量,將進行整體規劃,後續再視實際開發規劃和招商情形,依規完成各項法定程序。
都發局指出,市定古蹟「臺中州廳」及其周邊歷史建築群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保存,為保留此案多元開發彈性,未來投標廠商得依都市計畫分區容許使用項目,研提對市定古蹟「臺中州廳」及其周邊歷史建築群活化再利用構想,送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並須依規納入更新開發計畫內容審查。
將來其開發將同時兼顧古蹟、歷史建物保存、活化和舊市區再生的重大使命,未來實施者可將此獨特的文化亮點活化再利用,並於更新單元內導入土地使用分區各種容許項目與機能,以改善區域生活環境及深層文化的再現。
都發局表示,舊市區活化為臺中市政府近年施政重點之一,為兼顧私有地主權益與提高地主意願下,規劃模擬透過權利變換及設定地上權的開發機制,重整此計畫區內土地及建物相關權利。(06/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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