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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查扣重機於車輛保管場失竊 警察局長:全力調查並追究責任

有車主酒測值超標,重型機車被員警查扣,卻在車輛保管場失竊,相關單位發現失竊後卻在十幾天後才報案,多位市議員指警察局是否「螺絲鬆了?」市長胡志強立即指示警察局長刁建生全力調查,刁局長也表示這是「一連串的錯誤!」將追究相關單位責任。
市議員謝志忠今(28)日市政總質詢指出,今年5月26日臺中市一位彭姓車主因酒駕被員警攔檢,酒測值超過0.25,因此依法將車查扣,並於6月1日將車移至屯區車輛保管場;拖吊場車輛管理辦法規定應每日清點車輛,但管理單位一直到6月14日才並發現機車不見了,顯然未確實清點,調閱監視攝影器後才發現早在6月9日早上9點50分就已被偷。
謝議員指出,6月9日被偷竊時警報器有響,但竊賊卻能順利牽重機離開。另外14日發現被偷後,警方也未立即報案,遲至6月23日才報案,各種環節都讓人難以想像。
警察局長刁建生表示,這是一連串的錯誤所造成的,相關主管單位疏失很多,對於管理的鬆散及事後處置的失當,從大隊長到下屬,都會追究責任,也會請督導單位加強管理拖吊場,警方將全力調查此案。
胡市長也表示,發現竊案第一步驟就是調閱監視器,看完畫面後,對整體案件理應有合理懷疑,但卻拖了10天才報案。而且竊案發生時警報器響了也沒人處理,竊賊又是如何得知這個時間無人管理,這些都是必須釐清的疑點。
此外,謝議員指出,根據監視攝影器畫面比對彭姓車主,發現相似度高達90%,且保管場有這麼多部新車,為什麼失竊的偏偏是這部1995年的老機車,他質疑這是有人公然嗆警。
議員蔡雅玲、張耀中也表示,員警看守的物品竟然失竊,且失竊後拖了十幾日才報案,市府應深入了解原因。
刁局長則認為,現在調查結果未明,不能下定論誰是竊賊,但這麼老的車子卻在保管場失竊,管理疏失一定有人要負責。(6/28*15)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聯絡電話:04-23289100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13-06-28
  • 點閱次數: 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