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環保獎金發放對象引起社會觀感不佳,胡市長今(8)日於市政會議中指出,他昨天打電話問環保局長劉邦裕,得知環保獎金制度早從民國77年環保局成立即已訂定,因此領取環保獎勵是合法的,而且如果違法,主計與環保等單位也不會過關;若是「合法、但不適當」,審計單位也會要求剔除。
胡市長表示,雖然環保獎金的規定已歷經好幾任市長,他可能是第一位表示不領取的,過去已領取的部分他也將全數捐出,希望不要成為爭議對象。
胡市長也說,他擔任每一項公職的第一天,就會先找主計單位溝通,要求嚴格把關,凡是不合法的經費使用方式,絕對不可行。除薪水外,其餘像是開會的出席費或禮券,他一毛錢都不會拿。
他表示,有很多事以前做,可能合情、合法、合理,但現在就會變成爭議話題,並引起社會觀感不佳。他要求相關單位,日後類似的獎金或費用在未清楚告知他之前,絕不可直接撥入他的帳戶,「我有個人感受上的堅持」。
對於市府其他各種獎金的核發方式,胡市長認為,「101大樓、金字塔再漂亮,最重要的是基層,不是頂端。」各單位都應秉持「由下而上」的原則,非本單位的業務相關同仁,也應儘量不要發放。
在胡市長的要求下,今年一月起環保獎金就已停止核撥至他的帳戶,過去已撥入的部分,胡市長也表示將捐出,並成立專戶捐給需要幫助的團體。他也舉出之前的捐款例子,港澳臺灣慈善會主辦的愛心獎,他因為推薦趙文正參加而獲頒獎金一萬元港幣,他不願拿這筆錢,於是捐給平常相當節省的趙文正,希望他多買衣服、禮物給孩子。
此外,環保局長劉邦裕也說,已重新檢討環保獎金發放方式,非業務直接相關人員將比照臺北市、新北市等作法,不再發放。(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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