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億餘元興建的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即將完工,市府向中央爭取纳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由中央營運管理,卻引發部分市議員質疑臺中市只生不養,將歌劇院送給中央,因此要求市府文化局今天在議會進行專案報告。
文化局長葉樹姍專案報告指出,歌劇院纳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市庫每年有地價稅172萬元、房屋稅630萬元的收入,每年中央將投入約3億元的經營費用。她也強調,歌劇院的土地、建物及相關財產無償捐贈國有,但中央不需使用時,要歸還市府;歌劇院如果委由民間經營,土地及建物是市府所有,但收益不如交給中央。
楊典忠議員則指出,文化局在專案報告中指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如完成立法,市府將立即啟動「退場機制」,他質問什叫做「退場機制?」他認為歌劇院明年即將完工,如果立法院沒有順利審議通過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歌劇院沒人接手豈不是成為蚊子館?所以市府需要的是「應變計畫」而不是「退場機制。」
楊典忠、邱素貞議員也說,原本文化局計畫將歌劇院委外經營,OT第十一次才成功招商,如果歌劇院交給中央,是不是要跟這個廠商解約?當初認為這個廠商最優,現在又認為不優,要將歌劇院交給中央,前後矛盾。
葉局長則答覆說,退場機制指的不市府,而是廠商,市府只與廠商在議約階段,現在中止議約,所以沒有解約問題。
她說,立法院下個會期應該會將「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法案納入討論,藍綠兩黨立法委員都支持此案,如果下個會期不通過,也將連帶影響高雄衛武營纳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所以她對臺中大都會歌劇院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信心滿滿。」
市長胡志強也補充說,本來市府要自己經營歌劇院,但中央要把「國家兩廳院」及高雄「衛武營兩廳院」纳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去經營,以高雄衛武營來說,中央一年要投入十多億元經營,所以他堅持臺中大都會歌劇院也應該納入。
他強調「歌劇院的土地不會賣掉」,就像國美館、科博館,歌劇院由中央經營,「臺中沒有損失,會賺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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