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9、10、11日接連三天由都發局聯合經發、建設、環保、警察局等局處,針對市政觀光夜市未經許可仍違法經營,進行聯合稽查,有關所涉違反分區及違章建築部分,因現場違規面積約達3500坪,土地共計28筆,其中4筆最大的做夜市營業,向攤商收取租金,違規攤位約400家,違規情節重大。
9日起一連三天市府依違規情形已裁罰每位地主6萬元、12萬元以及30萬元,20位地主三天共被罰鍰120萬元、240萬元、600萬元。都發局表示,之前裁罰夜市負責人將予以撤銷,直接裁罰20位的土地所有權人。
都發局長沐桂新今日在市政會議表示,業者在住宅區設夜市,非法事實明確,市府在業者營業第二天,依都市計畫法79條等相關規定,已針對「土地所有權人」進行裁罰,此外,依法將可勒令其拆除、停止使用及恢復原狀。
今天星期一,夜市休市一天,但沐局長表示,攤販若未依規定自行拆除違建、停止使用,市府明天上午將依法拆除違建、攤架,並斷水斷電,違建則限其改善,如不改善,市府將強制拆除回復原狀。
媒體詢問業者有無可能自行復水復電繼續營業?沐局長說,依法可將其土地用甲種圍籬「封閉!」,市府絕對「一路執行下去,不會鬆手!」他也表示,為避免這個夜市打游擊戰,市府取締及裁罰的對象都是「土地所有權人」,一定要把源頭切掉。
另外,沐局長也指出,夜市涉及排放未處理汙水,現場環境髒亂,垃圾隨地堆積,環境保護局已依規開立罰單並請業者依規改善;針對人行道遭嚴重破損及下陷,建設局已拍照記錄將查明後依規辦理,而都發局也依規將廁所違規設置部分開立違章查報單及張貼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於該違建物上。
副市長蔡炳坤表示,夜市設立在住宅區就是違法使用,市府依法行政,但有一定程序,市府立場堅定絕不姑息,依法做最妥適地處理。(0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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