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為維護消費者戲水安全,中央於去年開始對游泳池業者實施較嚴謹的規範,明定業者應在滑水道之起點配置專責管制人員1名,管制使用人進入水道的次序與人數密度,以避免發生擦撞危險;並於終點增設救生員1名,以確保消費者戲水安全。
另外,林局長也指出,業者應公告正確使用滑水道姿勢,禁止消費者以站立、跪姿及俯衝等危險方式使用滑水道,以避免發生嗆水或溺水的危險。
為確保附設滑水道游泳池業者遵守上述規範,市府去年開始即全面進行稽查,然而相關不合格率高達三成。因此,今年稽查特別針對去年不合格業者進行全面稽查,希望督促並確認業者改善情況;對於合格業者則採隨機抽查方式,以避免業者心存僥倖。
透過去年稽查期間與業者的溝通與宣導,今年整體不合格率已大幅下降至一成左右,雖然零星業者因夏季人員調度吃緊,而未能符合規定,但經消保官勸導後,均表示將配合改善,市府將依規做後續追蹤。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呼籲民眾,如果發現業者未依規設置救生人員或滑水道上方管制人員者,請向消保官或體育處檢舉,並選擇安全性較高的場所戲水,以免發生憾事。消費者服務中心服務專線,手機、市話均直撥1950;體育處:04-22289111分機55127。(8/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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