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指出,根據醫審會醫事鑑定小組統計,全國每年約有560件醫療糾紛定案,平均約一天有1.5名醫師被告,確定有罪者僅0.7%,一件案件審理平均3至5年,如果家屬和醫師雙方不服判決繼續上訴,恐怕要再拖5至10年的審理期,對雙方來說可是一種極大的精神煎熬。
今天的臺中醫法論壇上,副市長蔡炳坤、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及衛生局副局長陳南松、衛生局主秘張瑞麟等,共同和百位司法、醫學、法律、消費等代表,分組討論「醫療調解」、「醫療諮詢」、「醫療鑑定」及「立法芻議」等4大議題。
衛生局表示,去年10月臺中地方法院首度試辦「醫療糾紛調解制度」,由法律專業及醫療專業資格人員擔任醫療調解委員,並透過80位醫療專家擔任法官的醫療顧問,另外由榮總、中國、中山及彰基4家擔任醫療鑑定,快速將鑑定報告在1至2個月內提出,縮短案件從收文、調病歷、醫療專業諮詢、訴訟攻防、鑑定報告及最後辯論終結的程序。
「醫療糾紛調解制度」試辦半多年來,一件調解約2至3個月完成,已累積32件,其中有17件達成和解,患者、醫師雙方能透過調解平台,理性、和平表達各自訴求達成協議。
衛生局強調民眾一但遇上醫療糾紛問題,可先透過各醫療院所的溝通平臺尋求協助,或藉由第3方公正單位衛生局、區公所、醫師公會進行協商,或由臺中地方法院「醫療糾紛調解制度」展開調解,若3項管道都無法達調解,最終才進入司法程序。(9/1*13)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蔡先生
聯絡電話:04-25265394分機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