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幼童車逾齡問題 胡市長嚴格要求年底汰換完畢

幼童車逾齡問題,臺中市至102年9月份有137輛,依規定在今年12月31日汰換完成;市長胡志強今天在市政會議中指示教育局嚴格要求年底汰換完畢,「不可能打折扣!」
媒體報導監察院審計部統計全國幼兒專用車數量,去年9月底止,全國公私立幼兒園有7161所,娃娃車4325輛,車齡超過10年臺中市有253輛。

但市府教育局長吳榕峯今天在市政會議中報告表示,本市102年7月31日止計有618輛幼童專用車,其中,至102年12月31日出廠年限逾10年幼童專用車共計250輛;其中,截至102年8月31日止計有113輛業向教育局申請變更或報廢程序,所以102年9月份後逾年限之車輛只有137輛,而非253輛。

吳局長也說,目前所有使用中的幼童專車都經過監理單位定期檢驗,五年以上每半年檢驗一次,所有路上車子安全無慮,審計部所指253輛幼童車超齡,主要是因為法令修改,教育部去年6月13日頒布「「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規定幼童專車車齡不能超過10年,最後輔導底限為今年12月31日,市府並沒有不遵守法令。

他也強調,目前最困擾幼兒園的問題在於全臺唯一生產幼童車的中華汽車,因涉及排氣第5期環保檢測未通過,故無法生產新車,目前「有錢也買不到!」教育局解決問題,並向中央反映有錢無車的困境。

蔡副市長也指出,至12月底有137輛需處理,都是私立學校的車輛,不論如何必須依法行政,幼童安全最重要;至於目前有錢無車最大困難,他要求除了向中央反應,教育局也可以思考進口車的部分,整理相關資料提供業者參考。

胡市長則表示,桃園、臺北可以做到零逾齡,為了小朋友的安全,中央已經修法,市府必須加強輔導、密集開會,12月31日底不汰換「不可能打折扣」,市府依法嚴加處分,不能抱持僥倖之心。(9/2*8)

聯絡人:何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14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3-09-02
  • 點閱次數: 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