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國際旅展明天登場,市府將在臺中世貿的警衛室成立禮券健檢中心,消費者保護官也將不定時會同市府觀光旅遊局、衛生局及參展業者所在地縣市政府相關單位,針對旅展中販售的住宿券、餐券及優惠券等進行聯合稽查。
市府法制局長林月棗強調,為確實保障民眾在臺中市的消費權益,參展廠商不論是否為臺中市廠商,只要來臺中市參展行銷的商家,都會要求消保官會同相關單位稽查。
市府消保官表示,禮券內容若違反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損害消費者權益情節重大者,將命令業者下架不得販售;如果有損害之虞、情節輕微者,也將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消保官提醒,禮券除贈品外不得有使用期限,履約保證期間自購買之日起至少1年,禮券也不得記載「保留履約最終解釋權」、「可因營運成本等因素調整要求補差額」及「於預定住宿日前取消訂房則票券失效」等顯失公平情事。
此外,如果禮券屬於平日券,或較低價的房型、餐飲券,業者可以針對假日或升等使用要求另補差額,但為了避免糾紛,業者應於禮券上明確記載應補的差額。
市府消保官室主任康馨壬也提醒消費者,在旅展購買禮券固然有較大優惠,但也存在一定風險,消費者應視自身實際需求謹慎選擇,並注意在優惠期間及履約保證期間內儘速使用。
消費者於旅展活動發生消費爭議或有疑義,均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未來持禮券消費時,如果發生業者無正當理由拒絕給付商品或服務時,儘速向市府法制局消保官提出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10/3*15)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法制局何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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