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各大百貨公司進入週年慶,大量的促銷活動吸引消費者上門採購,百貨公司消費環境安全,關係消費者權益;市府消保官會同相關單位檢查後發現,部分業者有裝潢遮蔽警示燈及阻礙逃生通道等違規情形,除當場要求改善外,對違規業者將視情節裁罰,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本次稽查重點在於是否有任意堆置雜物及貨品在安全門梯、走廊通道、排煙室及防火鐵捲門下方,或將安全梯防火門上鎖,阻擋逃生動線,如有違規將視違規情節裁罰新臺幣6至30萬元,必要時並同時強制拆除,複查不合格最重得處以停止供水、供電處分,由主管機關依規裁處。
市府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百貨公司利用週年慶吸引大量的消費者來購物,自然應該提供消費者安全的購物環境,未來消保官陸續還會稽查其他家百貨公司週年慶公安情形,以保障市民權益。
市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消費者在大型百貨公司、商場、量販店購物時,如果發現賣場有逃生門或逃生通道遭堆放雜物或阻礙通行等不明情形,可向市府都市發展局或消保官室舉發,以維護賣場公共安全;有消費疑義也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維護自身權益。(10/10*15)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室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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