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德山莊所有權人質疑文化資產保存獎勵自治條例一直未通過,影響他們保存意願,文化局表示,市長胡志強對本案極為重視,且已指示副市長蔡炳坤邀集相關單位協商,未來可能朝向修改相關自治條例,或新訂自治條例方式進行,希望能趕在市議會本次定期大會完成法定程序。
而樹德山莊所有權人要求將暫定古蹟再展延3個月一案,文化局指出,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暫定古蹟審查期為6個月,必要時得延長1次,因此文資法規定暫定古蹟最長時間為1年,而樹德山莊被暫定古蹟至10月12日止就屆滿1年,文資法並未規定得以再展延。不過,文化局仍會將所有權人意見提到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討論,由委員會作適法之決議。
另外,有關所有權人質疑,暫定古蹟之後房間裡的古物被偷乙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古蹟由所有權人負責管理維護,暫定古蹟也一樣,樹德山莊目前的所有權仍為私人所有,因此依法仍應由所有權人負責管理維護,文化局也已協請警察機關協助加強巡邏(10/10*1)。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中心張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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