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市府民政局長王秋冬表示,西屯區與神岡區的回饋機制,都是在縣市合併之前所訂下,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才會於合併後提出的自治條例延用回饋機制,但是考量納骨堂現在幾乎都設立在公墓區中,對民眾生活干擾性較低,所以也於同自治條例中,訂下落日條款,納骨堂的回饋預算會於108停止編列。
民政局進一步解釋,考量殯儀館與火葬場的設置,常會造成附近民眾生活上的不便,並打擾生活的安寧,因此於落日條款生效之後,僅會保留殯儀館與火葬場的回饋,納骨堂的部分都將取消。(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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