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議員表示,臺灣菸酒公司生產的酒市占率將近98%,一年生產4億6700萬公升的啤酒,其中又以金牌啤酒最暢銷,因此品質管控絕對不可以出錯;但日前有鄰居購買金牌啤酒,喝完後才發現竟有兩隻清晰可見的蟑螂,讓他質疑臺灣菸酒公司的品管出了問題。
黃議員強調,臺灣菸酒公司深受民眾支持、獲利極高,更應該善盡社會責任,但過去如果在啤酒中發現異物,公司多採私下和解,還沒開封的一瓶換六瓶,如果已經開封喝下去了,則是一瓶換一瓶,簡直對消費者權益視若敝屣。
蔡副市長表示,任何市面販售的酒品皆須符合「酒類衛生標準」,市府會到臺灣菸酒公司進行稽查,因為「民眾的健康安全絕不能打折!」查核結果有三項以上的主要項目未達標準,市府依《菸酒管理法》第56條第1項第7款規定,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是其他相關事項、次要項目未達標準,市府也會進行督導,要求業者改善。
蔡副市長指出,消費者也可以直接向廠商申訴,如果對申訴結果不滿意,可以向主管機關市府財政局提出第一次消費申訴,如果仍無法得到滿意結果,還可以向市府法制局提出第二次申訴。市府財政局長李錦娥則表示,市府將針對內容物送檢,此外也會針對臺灣菸酒公司的製程管理進行抽驗,力求從根本改善情況。
此外,臺灣菸酒公司本週六將在臺中市文心森林公園的圓滿戶外劇場舉辦「金牌音樂派對」,邀請蔡依林、林宥嘉等知名藝人演出,預計將吸引大批青少年參加;黃議員指出,臺灣菸酒公司針對該派對推出「現場買三箱、換搖滾區門票」活動,等於是變相鼓勵青少年飲酒,非常不妥。
蔡副市長也表示,臺灣菸酒公司今年是第三年在臺中租借場地舉辦音樂活動,因為可以回饋市民,他樂觀其成,但如果音樂會淪為酒促活動,他認為非常「不宜」;假如在現場賣酒,甚至提供酒類飲品給青少年,則是觸法行為,「萬萬不可!」
蔡副市長會後也立即與承辦廠商聯繫,要求在劇場內絕對不可以有賣酒及任何促銷活動,在劇場外雖然可以舉辦試喝活動,但絕不能提供給未成年青少年,已獲得廠商的正面回應,活動當天市府文化局、社會局也將到場監督。
蔡副市長強調,《兒少法》第43條第一項第一款明文規定,任何人均不得供應酒給未成年人,一旦違反市府將依法裁罰3000至1萬5000元。(1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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