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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捷巴士附件出現簡體中文是否違法 市府將函請公共工程委員會解釋

針對市府交通局辦理「臺中市快捷巴士(BRT)藍線CL03標機電系統工程」採購案,投標廠商分包商實績證明文件為簡體中文是否違法疑義,因目前相關政府採購法令並無明確規定,市府將主動函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解釋。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長蕭湘寧表示,日前在議會有部分議員質疑該採購案是否違法,並要求政風處答覆;經查市府交通局曾針對該案進行檢討,認為無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因此維持原決標結果,並於今年七月間將此檢討結果函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蕭處長指出,針對交通局決定維持原決標結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迄今尚未回函表示意見;因目前政府採購相關法令並無明確規定,是否違法仍須由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認定,市府將主動函文要求解釋。(10/17*15)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政風處吳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3401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法律權益
  • 發布日期: 2013-10-17
  • 點閱次數: 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