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公有地地上權委外報告誤繕爭議 財政局:報告完整性及市府權益未受影響

財政局將進行地上權委外經營的豐原區中山路市有土地,因向議會提出的報告書對一棟公有日式建物的材質及現況記載與實際有出入,遭市議員楊典忠質疑。財政局表示,報告確有誤繕,但該建物確已逾耐用年限而必須拆除,原配住人也已承諾將搬離,報告完整性及市府權益均不受影響。
市議員楊典忠今﹙18﹚日於議會質詢時,拿出位於豐原區中山路的一棟日式老建物照片,詢問是木造、磚造或是水泥造?他說,這棟建物就是市府財政局要拆除後標租地上權的建物之一,裏面住著一位高齡九十幾歲的老太太。
楊議員表示,報告書上記載該土地已「清理完畢」,但明明這棟建物還在;且財政局於101年3月及102年2月兩次委託業者進行地上權委外可行性評估,調查報告記載這棟建物是「磚造」,但他親自到實地查看卻是「木造」,質疑是否對議會不實,要求財政局檢討。
財政局長李錦娥表示,這筆土地位於精華地段,為使充分利用而規劃出租地上權。對於住在這棟建物中的老太太,市府十分尊重。原本市府計畫將老太太安置他處,但其家屬考量九十幾歲的老太太年事已高,向市府承諾於市府開發前三個月,將自行搬遷。
財政局指出,這棟建物是秘書處經管的眷屬宿舍,一直都有人居住,而不論是木造或磚造,因建物已逾耐用年限,依規必須拆除,原配住人為配合本開發案,已承諾願意搬遷。
財政局表示,這項委託規劃案已完成採購驗收程序,這棟建物誤繕為磚造,應不影響報告之完整性及市府的權益。至於誤繕部分是否需要對規劃單位進行扣款?財政局認為這不屬於契約中違規扣款事項,單純只是誤繕所導致。
此外,財政局表示,有關該棟建物是否具有歷史建築價值,秘書處在報請拆除前均會請文化局認定,如確實具有歷史價值,財政局將依規定劃出開發區範圍,以利保留。﹙10/18*6﹚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財政局非公用財產開發科邱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7621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13-10-18
  • 點閱次數: 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