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勝雄議員表示,他認同新聞局大力推廣電影產業,目前電影文化園區確定將在吉峰國小對面的文中預定地設立「攝製中心」,規劃人工造浪池、數位攝影棚等拍攝場地;新聞局明年編列200萬元做「攝製中心」的先期規劃,但預算還未編列,他擔心明年即將選舉,萬一選舉有變數,這項計畫會不會無法落實?
對此,石局長強調,今年 1月29日才在臺中市議會第11次臨時會建議將電影推廣園區搬遷至霧峰,短短半年多時間,新聞局不斷趕進度,在霧峰地區會勘了十四處土地,最後選定攝製中心落腳吉峰國小對面、面積3.12公頃的吉峰國中預定地,今年七月奉市府一層核定;至於經費的編列必須要有所本,新聞局必須先做初步規劃才能進行量體配置及預算概估,接者才能編列預算。
石局長說,今年已委託顧問公司針對基地條件辦理攝製中心的初步規劃作業,並於明年編列200萬元辦理攝製中心的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以利於明年追加預算時爭取編列相關預算。
石局長也強調,這項計畫一定會做,新聞局會爭取預算實現這項計畫。
其次,議員李天生表示,位在霧峰的臺灣電影文化城在九二一地震時受創嚴重,而中臺灣電影推廣園區選址地點就在霧峰的吉峰國小對面,擔心選址地點距離斷層帶不到一公里,地震一來恐會造成園區危險,希望新聞局能把斷層帶問題列入考量評估,建築的耐震係數也一定要增加。新聞局長石靜文回應說會列入考量評估。(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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