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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質詢交通助理人員開單問題 交通局長:一切合法

市議員陳天汶今(24)日業務質詢時指出,交通違規除了交通警察可以開單外,為什麼還有一批交通助理人員也可開單?這樣符合規定嗎?市府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交通助理人員招考後由警察局進行專業訓練,針對並排停車、汽車占用公車格、汽車占用殘障車格等三大重點項目協助取締,一切合乎法律規定。
陳議員指出,交通違規應由交通警察開單,市府為何額外聘用一批「交通助理人員」協助開單?他們專業素質比不上受過正統教育訓練的警察,工作只一味開單,引發民眾質疑。
林局長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交通助理人員也可進行開單工作,因為交通警察業務繁重,才另外增設交通助理人員分擔業務;招考進來後會由警察局進行約一個月的專業訓練,也會上交通法規相關課程,一切都依法辦理。
林局長也指出,交通助理人員有三大取締重點,包含「並排停車」、「汽車占用公車格」及「汽車占用殘障車格」,都是對交通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項目,另外也會配合協助重大交通疏導,例如臺中爵士音樂節、IKEA開幕等;而議員擔心的服務態度,市府會要求基層加強。(10/24*15)

聯絡人:黃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21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13-10-24
  • 點閱次數: 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