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顯森議員表示,市府從100年完成可行性評估之後,101、102年已經編列鑽探費用,103年預算又編列鑽探費用,他詢問是否有重複編列的狀況?為什麼這三年共花1億元預算鑽探?
張局長答覆說,100年編列的500萬元預算是做可行性評估,101編列2,000萬元是做路線的大規模地質調查,102年編列的7,065多萬預算是做為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計畫與用地變更與取得使用,而103年編列的2,500萬預算是做更精確的地質鑽探與委外經營招商。
張局長表示,101年、103年編列預算雖都是鑽探費用,101年是針對路線的地質進行大規模的調查,避免順向坡或是破碎地帶,並依據調查結果確定路線;而103年編列的鑽探預算則是針對預訂的塔柱、場站位置做更詳盡地質分析與環境影響評估,都是確保未來覽車的安全的必要支出。
張局長也表示,目前規劃將辦理覽車BOT,但是環境評估與地質調查的由市府先做,不僅可以加快興建進度,也可降低廠商投資風險,以吸引更多廠商參與投資。(1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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