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警察局指出,10月26至28日間,烏日區、北區與南區連續發生三起行人死亡車禍,其中28日晚上八點多發生在南區臺中路與喬城路口的車禍,死者是一位高職學生,肇事主因為公車闖紅燈。另外兩件死者均為75歲以上行人,其中28日早上九點多發生在北區梅西路四段附近事故,肇事原因為行人違規穿越道路;而26日下午五點多發生在烏日區學田路附近事故是一起肇事逃逸案件,肇事者已被烏日警分局查獲並移送法辦。
警察局呼籲,行人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右來車,避免遭受撞擊而造成個人或他人生命、財產不必要的損失;此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第1項第4款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死亡者,處罰吊銷駕駛執照,呼籲駕駛人行車時仔細觀察車輛周邊行車動態。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長吳啟瑞呼籲,駕駛人駕車時應隨時提高警覺,注意車前狀況,遇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一定要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警方也呼籲行人穿越道路時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行人如違規跨越分隔島、穿越馬路,不但侵犯車輛通行的權利,也危害自己的生命。(10/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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