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市長今(1)日出席「樂活農業尋味巴士一日遊」宣傳活動時,媒體詢問臺中市是否規劃設置陳情抗議專區?胡市長表示,首先一定要符合法律規範,如果法律許可才能夠設置,此事由警察局決定,如果不清楚也可詢問法制局,此外也要看警察局執行勤務上是否有此需求。
胡志長也指出,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四年前來臺中時雖有設置陳情專區,但當時是政府業務,這次全代會是民間團體集會,在本質上並不相同,不可一概而論。
胡市長重申,合法申請的合法聚會,理應受到保護與尊重,而人民如果依法示威陳情,也同樣應受到保護與尊重。(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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