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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30億砂石開採歲入未獲中央同意 議員要求追查顧問公司評估責任

市府為了增加市庫收入,委託顧問公司就大安、大甲及烏溪及全市其他河川砂石開採的可能性收入進行評估,並與其他收入共編列30億元預算,但因水利署不同意委由市府代疏濬,導致目前該筆歲入只實現2.8億元,並引發議員批評,認為這樣的顧問公司不專業,不但應通報各局處注意,更應追究其責任。
議員張廖萬堅、謝志忠、蔡雅玲及何明杰今(1)日在議會聯合質詢時指出,水利局編列的103年度歲入預算中,其他收入共編列30億元。詢問包括哪些收入?目前收入情形如何?
水利局長劉振宇表示,水利局委託顧問公司針對全市的河川與區域排水,進行全面性調查,以利向相關主管機關提出部分河川疏濬計畫。經核准後水利局辦理疏濬兼標售土石,大甲溪計57.6萬噸,雪山坑計58萬噸,已為市庫帶來2.8億元收入。
張廖議員表示,水利局以400萬元預算委託顧問公司評估,認為大安、大甲及烏溪三條河川的砂石採售分離能有30億元收入,但實際上並沒有收入,認為評估與預算編列都不確實。
議員謝志忠則指出,依中央法規,中央管河川要中央同意,中央若不同意,市府根本做不到。水利局101年1月1日成立,102年其他收入達成率僅20.21%,既然知道收入達不到預期,為何又委託規劃公司做此評估報告?
議員蔡雅玲也說,還沒收入就花了400萬元,連打平都沒有,預算編列的方令人難以認同。
劉局長表示,會積極編列砂石開採收入,是源自於水利局籌備處時議員何敏誠的建議,大安、大甲及烏溪三條河川等中央管河川,必須中央同意。但水利署表示,其水資源作業基金100多億元已用完,因此不願再同意市府代為疏濬。但明年編列的3億元歲入,他還是有信心可以達成。
水利局也表示,經協調水利署及第三河川局,目前已有初步共識,可望獲得中央同意優先辦理大甲溪上游東勢大橋以上河段疏浚及土石標售,如果一切順利,明年初即可開始出料,疏濬數量約100萬公噸,預期將再為市庫帶來2億元收入。此外,今年水利局於新社雙翠水庫及野溪辦理疏濬工程,土石標售已為市庫帶來350萬元收入。
副市長黃國榮強調,這份評估報告是指在理想的情況下才會實現,而不是用來編列預算的。他也說,中央法令規定計畫都要做可行性評估,因此時程上都會拖延。他曾向中央反映過,建議不一定每個計畫都要做可行性評估。
此外,議員何明杰表示,廠商做不好都有保固責任,這家顧問公司的評估既然已不可行,顯示專業度不足,是否應通報市府各局處注意不要再合作,並追究其責任?
黃副市長則認為,這必須看契約內容有無相關規定,但專業度不足的顧問公司,可以考慮在市府內部進行通報。(11/1*6)

聯絡人:張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19

  • 市府分類: 水利發展
  • 發布日期: 2013-11-01
  • 點閱次數: 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