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楊秋雲今(8)日在總質詢時指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今年公布一調查報告,政府常有重大工程以低價造成搶標,之後再變更設計、追加預算並延長工期,此種情形相當浮濫,要求各公務機關防範。但市府各局處就有26件工程案出現變更設計、追加預算情形,質疑預算編列是否不周延?
楊議員表示,變更設計追加預算情形幅度最高的是水利局在大甲溪葫蘆墩圳取水口至石岡壩特定區污水處理工程,一億多元預算追加三千多萬元;樹王碑抽水站工程因規劃疏漏,也追加八百多萬元,對於廠商設計不當的責任,也僅裁罰七千元。其餘包括教育局多所學校工程,以及經發局國際會展中心綠美化工程,追加預算比率也都很高。
水利局長劉振宇表示,大甲溪葫蘆墩圳取水口至石岡壩污水處理工程,主要是因為大甲溪土質屬於軟頁岩,沖刷嚴重施工困難,加上幾次風災影響工程進度,但目前已順利完工。對於追究設計廠商的責任,則必須依契約規定辦理。
建設局長吳世瑋也說,如有設計失當,可按設計費比例扣除,但仍有20%的扣款上限。
教育局長吳榕峯表示,學校工程很多都是因為多次流標,有一所學校流標竟多達九次,也因此必須一次又一次減項發包,這是工程執行的困難點。建設局吳局長也說,設建局代替教育局辦理學校工程發包,確實多次流標,檢討後先將內部設備等非必要項目減除,絕對沒有圖利廠商的問題。
經發局長王誕生則表示,國際會展中心綠美化工程是以原有預算標餘款改善其他項目,且無大幅追加預算的情形。
政風處長蕭湘寧也強調,重大工程案的變更設計追加預算,都是經過業務單位合理評估後才辦理。
胡市長表示,各局處都是獨立機關,自行提出變更設計追加預算的需求後,市府主計與研考等單位都會加以監督,態度嚴謹。更何況也要獲得議會同意才能辦理。
對於低價搶標,胡市長也強調不認同,並說低價搶標就像賣劣質品,絕對不可以。而很多工程不能採最低標辦理,而是以委員會評選,挑出最好的廠商。(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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