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指出,林民今年5月22日在日本服刑9年期滿返臺,又依本國法律接續執行,於臺中監獄服刑至9月24日出獄;但林民出獄後發現罹患皮膚腫瘤住院治療,傷口長10公分、深約5公分,醫生叮囑需固定回診及靜養才不致惡化為皮膚癌,導致林民無法工作糊口。
此外,林民雙親於20年前離婚,父親已另組家庭不相往來,母親也已失去音訊超過20年,其他胞兄均過世,形同舉目無親;林民因病無法工作,卻需負擔租屋及龐大醫療費用,雖然向區公所請領馬上關懷,卻因在臺灣居留未滿180天,只獲得新臺幣3000元的急難救助補助。
林警員得知上情後,主動協助其向張榮發慈善基金會、南投福元宮慈濟委員會等慈善單位申請補助,以助林民能早日康復,找到工作重返社會,避免再走回頭路;林民對於警方積極作為非常感謝,頻頻向林警員稱謝。(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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