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議員說,10月初有公車司機控訴自己服務的公司將他惡意解雇,市府目前處理情形如何?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勞工的聘任應依勞基法處理,解聘是否有合理牽連及是否有誤解,勞資雙方都務必要說明清楚,相關處分也要有申訴制度。
勞工局長賴淑惠表示,這起個案是司機離職原因有爭議,透過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開過兩次調解會,但雙方說法不一,所以沒有辦法做認定。調解不成立以後,勞工局將協助這位司機提起司法訴訟。
何議員又問,司機檢舉超時工作部分,勞工局有無處理?賴局長說,勞工局已針對檢舉案立即進行勞動條件檢查,查出違法的部分都已做出裁決。
但市長胡志強認為勞工局要等勞工朋友檢舉,並請議員提供資料,作法太過消極,建議主動抽查,檢查任何一個員工的出勤紀錄,這在客運公司裡一定都有。
胡市長也相信這件不是個案,恐怕已經普為流行,勞工局一定要認真面對。由於這起個案將進入司法程序,他也要求勞工局給予司機幫助,可請法制局義務律師幫忙,這是市府應盡的義務。
何議員說,司機超時工作很危險,比酒駕更危險,但是司機是在被迫的情況下,為了生活不得已。市議員張耀中也舉例,有司機開車急駛急煞,乘客從公車後面的位子摔到前面司機座位旁邊;還有婦人第一次搭公車,要下車不知道要按下車鈴,司機就不讓她下車,非要婦人按鈴才肯停車。張議員說,這兩個案件雖然都是司機態度不好,但他相信這絕對與超時工作有很大的關係,要求市府可建議法務部將司機超時工作列入「公共危險罪」。
交通局林局長表示,張議員所提的兩起個案交通局都有深入了解,也希望業者要深切檢討。交通局補助使用者,會增加業者收入,業者應該要積極加強與改善服務績效,這些個案如經查明屬實,也將納入評鑑當中予以扣款。
此外,市議員陳世凱也表示,市府公共運輸做得很棒,應被鼓勵,但停車格數量卻連續兩年都下降,這在五都之中只有臺中市才有此現象。而重大交通工程施工過程中,周邊行車事故也增加,像是文心路的肇事率就提高。
胡市長表示,請交通局與警察局好好研究這些交通事故為何成長,要負起責任來,研究能不能有更好的安排,如果只看數字,他也認為是太高了,但是統計數字的背後原因千奇百怪,要謹慎深入了解,思考要如何改善。
交通局林局長表示,有三個改善的方向:教育、工程與執法,在工程手段方面予以加強,了解施工單位有無依照交通維持計畫辦理,並加強夜間照明,針對潛在肇事部分逐一檢討、立即改善。(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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