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廖萬堅、黃國書議員今(12)日在市政總質詢中詢問胡市長身兼文大董事會的董事,但據了解胡市長常常沒去開會?
胡市長答說,五年前他兼任董事是學校聘的,希望他去幫忙,他不好意思推辭,但基於工作的關係他無法出席董事會,每次都合法請假,不算無故缺席。
面對議員要他辭文大董事一職,胡市長說「要我不做,我不在乎,也無所謂,我連中常委都不做了!」但他也補充指出,董事解職要三分之二董事出席,二分一出席人通過,校方應按規矩來。
胡市長說,依法他可以兼董事,一個人可以兼二個董事,他也都報行政院核備。他並指出,今年二月文大董事會改選,當時有二人同票,要抽籤決定,他就說要退出,讓兩位同票的人都當選,結果大家都不同意。
「堂堂的大學董事會不按規矩做,不好。」胡市長還說「我可以不做,但要按規矩來!」
市府人事處長林煜焙也強調,93年行政院曾通令各直轄市政府,自行核定首長兼職再報行政院備即可。他說,有關胡市長兼任文化大學董事一職,都按規定完成程序,文化大學今年2月18日來函市府胡市長擔任該校董事,2月20日市府報行政院備查,3月5日行政院回函市府完成核備,3月6日市府函文文大已完成備查。
對於文大將胡市長董事一職解職,於法不合,林處長強調,11日7教育部發函指文大違法解除胡市長董事一職,令該校暫停辦理補選董事。
胡市長無奈地說,這件事他覺得應該重視的是「程序正義」,堂堂一個大學應該尊重法律,解除董事解務要三分之二董事出席,二分一出席人通過,「但都沒有啊!」校方應按規矩來,「我做不做是另一件事,我出不出席也是另一件事。」
文大竟以三次無故缺席將胡市長的董事職務解除,胡市長說「沒有程序正義,很奇怪!」
媒體詢問胡市長會不會覺得不受尊重?胡市長強調「可能我愛講話,他不喜歡吧!」他說,董事會的主持方式,一些開會狀況不理想,他講出來,對方可能無法接受,而且他工作很忙,不出席都會合法請假。(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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