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勝雄議員抱怨,交通局停管處未經應有程序,就在霧峰區中正路劃停車格要收費,當地民眾反彈,停管處還是貼出公告將於本月十六日起實施停車收費。
江議員還指出,昨天下午停管處人員到霧峰去召開協調會,當地的里長一致反對,但會議紀錄竟寫里長都表示贊成;黃錫嘉議員則要求胡市長徹查為什麼會議紀錄與實況有異?
黃議員也說,路邊停車收費依照臺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及中央的相關規定,要先召開說明會,再開公聽會或聽證會,才算取得民意,但停管處未經此程序,逕自決定停車收費,當地民眾無法接受,他要求撤銷這份公告,「要收費按程序來走」。交通局長林良泰當場表示會先撤銷公告,加強溝通,完成應有程序。
出席備詢的停管處長張應當表示,該處的會議紀錄並沒有寫里長都贊成,之前該處曾拜訪四個里長,一個里長反對,三個里長沒有意見。黃議員則說,沒有意見的里長不代表贊成。
市長胡志強答詢表示,相關公文本來不會簽到他那裡,這件事因江議員強烈反對,昨天他看了公文就要停管處多溝通。他了解的情況是市府應霧峰區公所要求協助解決中正路亂停車問題,停管處最後做成停車收費的建議,希望民眾慢慢習慣停車收費,但他認為停管處的理想性太高,應該再溝通。
副市長黃國榮表示,二個月前他主持道安會報,霧峰區公所在會中提出希望解決中正路亂停車問題,交通局會同相關單位去會勘兩次,停管處做成停車收費建議,也問過里長,一個里長反對、三個沒意見,所以就公告,原本市府是去協助的,現在民眾又反對,那就按民意處理。(1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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